欢迎访问三农政策网

粮油茶糖市场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行业标准

关于印发200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时间:2009-11-17 来源: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中储粮有关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精神,做好今年中晚稻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0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印发给你们。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中储粮总公司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腾仓并库,确保新粮收购仓容。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互协调配合,做好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中晚稻收购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如果今年中晚稻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水平,执行预案不启动,各地要积极引导各类粮食企业有序收购,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中晚稻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附件:200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国家粮食局

农业发展银行

中储粮总公司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友情链接
项目网站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