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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上海市冬作绿肥种植补贴政策的通知

时间:2009-11-17 来源:  作者: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有关单位:

绿肥种植对提高耕地质量、增强土壤肥力、优化茬口布局、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均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从源头上控制秸杆焚烧,配合办好2010年中国上海世博会,有利于改善上海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现就完善本市冬作绿肥种植补贴政策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本市范围种植冬作绿肥的农户(单位)。

二、补贴品种

补贴品种以培肥地力为主的冬作蚕豆、金花菜、紫云英、豌豆、紫花苜蓿、黑麦草。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郊区种植农户(单位),每亩补贴不少于200元。其中,市财政定额补贴每亩150元,其余由各区县(单位)财政配套。域外绿肥种植由市财政每亩补贴70元。

四、操作程序

(一)核实公示。各乡镇农业部门会同村委会按冬作绿肥种植面积和品种等内容进行分户统计核实后,在12月底前由各村委员会将补贴政策、分户种植面积及品种、补贴金额、举报方式等内容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村务公示栏等醒目的地方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要对村上报的申请补贴资料与公示书进行逐一核查,核查无误后上报区县农业、财政部门。

(二)抽查核实。各区县农业、财政部门要对乡镇上报的补贴申请组织抽查核实,抽查比例不低于绿肥种植农户数的30,于次年3月底前联合向市农委、市财政局上报冬作绿肥种植面积,提出绿肥补贴申请。

(三)审核汇总。市农委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核实的种植面积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区县财政和有关单位,区县财政应通过“一折(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户(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区县政府是确保2010年世博会期间农作物秸杆禁烧的责任主体,绿肥种植作为控制秸杆焚烧的途径之一,各区县要采取行政、经济与技术等手段,鼓励与扩大绿肥种植,特别在秸秆禁烧与控制区域。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并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把相关政策告知到户,提高广大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单位)种植绿肥的积极性。

(三)强化技术支撑。各级农业技术部门加快绿肥新品种的引进、开发、示范推广,积极探索绿肥繁育制种技术,加强绿肥高产栽培技术的培训与集成应用;结合水稻丰产片(方)建设,积极推进绿肥丰产片(方)建设。

(四)加强服务指导。各区县要及时做好绿肥种子调运、供应工作,积极依托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体系加强对绿肥种植户农机、农资等方面服务的衔接与协调工作。同时要结合科技入户,加强对绿肥种植农户的技术指导。

政策实施期为2010--2011年度,原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本市冬作绿肥种植补贴标准的通知》(沪农委[2008]381号)自本政策实施起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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