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灾情调度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11-17 来源: 作者: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灾情调度是农情调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上级领导和农业部门掌握灾情、指导生产的重要信息来源,也是争取救灾专项资金、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重要决策依据。近来,一些地方出现了放松灾情调度工作的现象,有的地方不关注天气变化、不主动调度上报灾情;有的地方经催报后,仍未能及时摸清和上报灾情;有的地方上报信息过于简单,无法全面、准确反映灾情。为进一步加强灾情调度工作,按照农业部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时间上报灾情信息
各地必须在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上报灾情信息,以确保农业部门在农业抗灾救灾中处于主动地位,掌握主动权,发挥主体作用。大风、洪涝、低温、冻害等突发灾害应在受灾24小时内首次上报灾情,干旱等渐进灾害应在受灾面积达到本地区耕地面积的5时首次上报灾情。
二、明确专人监测调度灾情
各地要进一步增强敏感性,建立健全灾情监测调度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每天查询天气实况和预报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现灾害发生苗头。遇有灾害性天气发生,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跟踪灾害发生情况,加大灾情调度频率,综合分析灾害性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督促指导灾区落实抗灾救灾措施。
三、规范灾情调度渠道和内容
全区日常农情、灾情调度工作由农业厅种植业处具体承担。目前,农情调度系统虽然是日常调度的主渠道,但绝大多数地州、市)农情调度系统运行还不正常,各地灾情信息暂时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至:
各地上报的灾情信息不仅要有受灾和直接经济损失的数据,而且还应包括天气过程、受灾区域、受灾面积、受灾品种、农作物受灾表现、影响程度分析、已采取的措施和下一步建议等内容。
四、确保信息畅通
各地要将灾情调度作为农业生产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确保极端天气事件或重大自然灾害突发时,农情调度系统畅通。
五、主动进行灾情会商
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会商,及时掌握灾害性天气发生趋势,正确判断灾害发生程度及其影响,共同探讨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要加强与有关专家的咨询和会商,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和农作物生长发育阶段,因地制宜地制定救灾指导意见,明确技术要点,指导灾区科学抗灾救灾。
请各地于6月10日前,将负责灾情调度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农业厅种植业处。
联系人:依斯拉伊力
电话:0991-8551242
邮箱:zzyc_nqxx@163.com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