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超额完成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
今年以来,贺州市各级农机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超额完成农机购置补贴任务。截至9月25日,共使用中央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93.5万元,完成了自治区年初下达任务数的104.3%.其中使用中央资金794.5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5%,使用自治区资金99万元,完成自治区任务数的101%。
加强监管,禁止农机部门以任何形式收取各种名目的服务费、管理费。市、县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补贴给农户。在补贴产品的经销上禁止搞变相垄断,各县区按照下达的资金规模、补贴产品目录及补贴标准执行,预防和制约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政策不透明、弄虚作假、倒买转卖机械等违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