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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被解聘不能获补偿金?

时间:2009-11-20 来源:  作者:
2008-12-16 10:12

  “公司将我们解聘,不但没有给予经济补偿金,而且还扣了工资。”江西炫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3名员工向本报投诉称,公司一直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为他们缴纳社保等,他们希望公司能依法处理此事。

  就此事,该公司负责人蔡总表示,因为他们3人经常完不成公司交付的任务,所以才决定将他们解聘。对于为何一直未签劳动合同,蔡总表示,3人一直处于试用期,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江西赣洪律师事务所刘剑律师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部分应双倍支付工资。该公司应当向他们3人支付补偿金,并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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