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作物种子广告审查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安徽省种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成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利用各种媒介在我省发布农作物种子广告的审查。
第三条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告审查。审查通过并取得种子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种子广告方可在审查机关管辖区域内发布。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安徽省种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成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利用各种媒介在我省发布农作物种子广告的审查。
第三条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告审查。审查通过并取得种子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种子广告方可在审查机关管辖区域内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