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委《关于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意见
省农委
(二○○三年五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全省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要 求,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 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农产品生 产实际,现就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指导,突出食用农产品生产与经营 等关键环节,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用3-5年时间建立健全 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全程控制机制,初步实现蔬菜、瓜果、牛奶、畜产品及水产品生产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 规定标准;基本建立省市县及产地、批发市场质量检测体系,逐 步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可制度、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生 产经营追溯承诺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无公害农产 品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管理规范,加强执法监督、技术推 广和信息咨询服务等。省辖市的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 超市的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初步实现放心消费 目标。
二、工程重点
根据与消费安全密切相关的食用农产品品种和主要安全质量指标,近期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点是:
蔬菜、瓜果:禁止使用高残留的有机磷农药和氨基钾酸酯类农药,重金属、亚硝酸盐和激素不超标。
牛奶: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超标,致病菌不得检出,不含抗生素、硫酸盐、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等。
畜禽产品:禁止使用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安定、乙烯雌酚等国家规定的禁用药品、激素,抗生素不超标,未经检 验检疫和病死的畜禽产品不得上市。
水产品: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有机氯农药、菊脂类农药(除 溴氢菊脂外)、孔雀石绿、醋酸亚汞、硝酸亚汞、二氯化汞等, 重金属、抗生素、激素不超标。
三、主要措施
(一)抓好生产基地建设,强化源头控制
1、加强生产基地环境检测。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 生活垃圾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外源性污染,重点解决化肥、农 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畜禽养殖对生产基地环境 的污染,切实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全面推行安全食用农 产品生产基地认可制度,加快安全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步 伐,分期分批抓好100个规模蔬菜基地、园艺场、畜禽养殖场和 水产养殖场以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产区基地建设,通过认可,使之 符合国家标准。
2、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在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质 量管理的同时,严格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和使用指导,按照国家 对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肥料和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禁用和 限用规定,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使用禁 用农业投入品行为,严格执行现有农业投入品使用规程,科学指 导安全食用农产品生产。
3、实行生产标准化管理。蔬菜、瓜果、牛奶、畜禽产品和 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严格按照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 程进行生产,合理选用良种,科学栽培、饲养,规范疫病防治, 提高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标准化水平。在蔬菜、瓜果生产中, 严格用水、用肥、用药标准化管理,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微生 物肥料、生物农药和病虫的综合防治技术;在畜禽、牛奶、水产 品生产中,严格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标准化管理,执行 动物疫病免疫标识制度,加强畜禽疫病动态检测,规范产地和屠 宰场检测规程,对病畜禽及水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 广动植物疫病综合防治技术、无公害种养殖技术和渔业 80∶20 健康安全养殖技术等;大力推行统一种苗、统一技术指导、统一 投入品供应、统一产品购销的产业化经营,实现安全食用农产品 质量源头控制。
(二)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市场导向
1、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管理,建立质量、安全检测制度。 各级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防疫等部门要加强检测仪器等 基础设施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利用速测技术,对食用农产品产 地、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和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超市食用农产品实施农药、兽药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的质量 安全检测。省辖市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省定点产地专业批发市 场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公示和发布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 引导生产,维护消费。
2、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实施标识管理。参照工业产品质量 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经营行为,积极推行食用 农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质量标识制度。对包装上市的安全 食用农产品,标明产地、生产经营者和产品质量品牌标识。对列 入农业转基因标识管理目录的产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正确标识 或标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用农产品加工标准。规范养殖、加工和流通企业经营行为。选择30-50家条件较好的畜禽水产 品养殖场、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业产业化 龙头企业,推行GMP(良好食品生产规范)和HACCP(危害分 析关键控制点技术)质量认证,提高产品质量。
3、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开展专销配送。大力发展批发市 场、生产基地和加工流通企业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直销、互认经 营方式,省辖市和上规模的产地专业批发市场设立安全食用农产 品专销区,省辖市中等以上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安全食用农 产品进超市的连锁配送服务。推行可追溯和承诺制度,按照质量 全程控制要求,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目录制度和加工流通 企业承诺责任制度,实现入市食用农产品质量的可追溯和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相互承诺。逐步探索建立质量安全保险、理赔 和查处机制。积极培育龙头品牌企业和信誉企业,推行新型流通 方式,并从政策、市场准入服务等方面予以扶持。
(三)突出重点,实施全程控制
1、以基地、配送为重点,抓好放心蔬菜、瓜果生产经营。 根据《安徽省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合理规划布局,切实抓好 以安全产地环境认证认可为重点的无公害蔬菜和安全优质瓜果 生产基地建设, 3-5年共建设40个特色蔬菜、水生菜、香菇和 高山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全省安全蔬菜生产面积达1000 万亩以上;建设55万亩梨、10万亩苹果、50万亩西、甜瓜和10 万吨草莓、葡萄、桃等安全优质瓜果示范基地。推广先进适用栽 培技术,加强基地产品质量检测认证、包装标识,确保蔬菜、瓜 果质量安全。大力发展连锁配送营销,以加工企业和批发市场为 龙头,实行生产、加工、保鲜、贮藏、供应产业化经营。
2、以统一管理为重点,抓好放心肉奶生产与经营。按照区 域布局,近期重点抓好淮北牛羊、江淮生猪、沿江家禽和城郊奶 牛统一管理服务,实行动物疫病免疫标识统一管理,加快无规定 动物疫病区建设,实现对19种重点疫病的有效防治与扑杀,主 要畜禽产品检疫合格率达100%;实行畜禽饲养统一品种、统一 疫病防治、统一用药、统一饲料供应、统一购销服务,实现畜禽 产品生产标准化管理;实行牲畜统一定点屠宰,推行畜产品加工 企业统一质量认证管理,上市肉奶产品统一质量检测,统一检疫 标识;批发营销市场统一质量公示管理。
3、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抓好放心水产品生产与经营。按照 沿江湖泊生态渔业、皖西水库绿色渔业、皖北沟塘优质渔业和皖 南山区休闲渔业区域布局,推广养殖许可证制度。加强水产苗种、饲料、鱼药、添加剂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登记管理,建立健全水 产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水产品生产标准化管理、水产品加工、经营企业认证登记、上市水产品准入质量检测以及水产品养殖环 境和鱼类病害监测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水产品质量。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具体制定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意 见,明确目标,确定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 理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要增加财政投入,并纳入农业基本建设项 目范畴,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标准、质量检测、产品认证、执法监 督、技术推广和信息服务等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全国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 会同质检、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认真做好食用农产品技术 推广、质检、认证、执法等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建立 “从农田到餐桌”质量全程控制机制,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的产 业化经营。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食用农产 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管理,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