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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茶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11-20 来源:  作者:

各市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

  7月18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了郎溪县十字铺茶场违规使用国家禁用农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问题。为加大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决定从现在起到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茶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 强化领导,务求实效。茶叶是我省重要的经济作物

  和出口创汇产品,直接关系到我省数百万茶农的生产与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为推进我省茶叶经济稳步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身体健康,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央视曝光的问题,举一反三,彻底整治,从源头抓起,实施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全程监管。重点产茶市、县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 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各市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

  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茶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重大茶叶质量安全事件;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组织技术力量培训普及茶叶无公害生产加工技术知识,加快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质监部门要加强对茶叶加工环节的监管,查处掺杂使假行为;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茶叶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监管,严格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按照卫生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农药经销网点的监管,严格审核其经营资格,对没有取得前置许可的坚决不发照;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案件的侦破力度,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整治工作期间,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同时要严肃纪律,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一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本次茶叶质量专项整治的重点:一是茶叶中禁限用农药的经销和使用;二是茶叶加工中掺杂使假及加工卫生状况。整治的主要内容是:对辖区内的农药经销网点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对仍在茶区经营禁限用农药的要严肃查处;对不具备经销知识的农药经销户要重新培训,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经营资格;对已认证的有机、绿色、无公害茶叶基地和产品进行一次监督检查,重点是认证后的管理、追溯制度的建立以及组织保障机制等环节;对宣传标牌、资料等内容进行一次清理,对弄虚作假宣传的坚决纠正;对茶叶生产企业的生产环节进行检查;对茶叶加工厂、经销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检查等。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全面开展茶叶质量的专项整治工作。

  为标本兼治,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农业部门要重点抓好

  农业投入品的科学合理使用知识和技术的培训,提高茶农安全用药、科学用肥的意识和全社会安全消费的意识,抓紧制定有关茶叶产品标准。各部、省无公害茶叶生产示范县抓紧落实清洁化加工示范工作;推广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体系。

  四、 重视监督,正确引导。

  要充分重视和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要广泛发动群众,提高社会各界对茶叶质量安全的关切度。要在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监督。要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在及时曝光极少数严重质量事件的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正面宣传我省茶叶质量安全良好的整体状况,树立我省茶叶历史悠久、品质优良、安全放心的消费形象,提高我省茶叶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

  五、 注意沟通,掌握动态。

  各地有关部门要将工作进展 情况报送至省直对口部门,同时抄送当地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各市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和省直各有关部门将本市、本系统开展茶叶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总结于9月25日前报送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将各地情况汇总后发各有关单位。

  各地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如遇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4659397,联系人:严忠屏)并报省直对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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