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
环境保护部公告
部公告 2009年 第65号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指导和规范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审查和许可工作,我部制定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现予公布,请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执行。
附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附一:有关条件证明材料的说明
附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评审表
附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