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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挪用资金犯罪嫌疑人陈志明从泰国被劝返回国

时间:2010-02-01 来源:  作者:

    经公安部与泰国警察总署密切合作,日前,涉嫌挪用资金犯罪、潜逃泰国11年的犯罪嫌疑人陈志明被劝返押解回国。

    陈志明原系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经理。1998年,陈志明挪用公司公款1300多万元用于炒股,事发后潜逃泰国。2009年10月,我驻泰国警务联络官获知非法滞留泰国11年的陈志明有回国的念头,即向公安部报告并主动与陈志明接触,帮助其分析涉案情况,解答法律疑问,消除畏罪心理,最终说服陈志明下定决心回国自首。2009年12月29日,在泰国警察总署协助下,中国公安部警官小组将陈志明从泰国曼谷押解回国。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中国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与国外警方在缉捕和遣返在逃犯罪嫌疑人领域开展国际执法合作。公安部将继续加强与外国警方的交往,加强执法合作,加大对外逃犯罪嫌疑人的查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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