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年鉴"编纂工作的函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
《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年鉴》2009卷编纂工作的函
人口厅函〔2009〕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年鉴》(以下简称《年鉴》)是国家人口计生委主管、各地人口计生委共同编纂的中央级年鉴,是总结、记录和宣传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进展、成就、经验、信息的重要工具书,是社会各界了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提高2009卷编纂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鉴》相关内容的编写、撰稿要求
(一)地区篇。每个省(区、市)设有一个栏目,全面反映各地2008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每个栏目的字数一般要控制在1万字以内,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等控制在6000字以内。条目类型要齐全,条目结构要合理。包括:
1.全省(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概述。概要地反映2008年全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工作思路和年度特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及态势分析。提供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数据和进一步扩展和分析的信息。基本数据用统计局公报数,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以及避孕节育数据用统计局或计生委公布数,并注出处。
3.考核结果。提供省对各市(地)的年度考核、评比结果。
4.专题类条目。从不同侧面或以具体事例,反映本省2008年度人口计生工作主要经验、重大举措、重要工作重要政策措施、出台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和其他事件等。
5.地方性条目。提供市(地)、县(区)人口计生工作经验和做法。介绍先进的、有典型意义的、能代表地方工作特色的、有推广价值、有导向意义的基层经验。要求文字精炼,数据充实。一般每省提供15条以上,每条500字以内。
6.图片。每省提供3~5张照片。要求主题突出,画面清晰,说明文字准确。用数码像机拍摄的照片,要提供独立的电子文件(大于1兆的jpg文件)。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更多照片以刊登彩色专页。
(二)论述篇。提供一篇本省区市党政主要领导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文章,供"省部领导人口论坛"栏目选用。
(三)人物篇。提供2008年内新上任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一把手的工作简历和照片。
(四)名录篇。提供截至2008年12月31日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的基本信息(电话、地址、邮编、网址、内设处室、编制等)。
(五)附录篇。提供2006-2008年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包括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文件名称、发文部门、文号、发文时间等)。
二、交稿事宜
各地请于3月15日前提交一份打印件(应有委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与打印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图片的电子文件请单独提供,不要合并在文字文档中)。稿件上应注明条目撰稿人以及栏目编审组成员的名单。
三、加强领导
为确保《年鉴》质量,各地要加强对《年鉴》编纂工作的领导,省人口计生委主要领导要亲自审定《年鉴》条目表和上报的稿件;请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确定一名《年鉴》特约编辑,负责组织《年鉴》工作,与编辑部保持联系。
年鉴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12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2173529,62138385,传真:62191758;电子信箱(E-mail): rknj@m165.com, fpyearbook@263.net(上述两个地址请同时发送)。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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