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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出路何在——访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赵

时间:2010-03-25 来源:  作者: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资金投入是关键。早在1996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然而,十年过去了,农村金融改革一直难以实现真正的突破,甚至在个别方面反倒不如原来,原因何在?面对巨大的农村金融需求,为什么供给缺乏?农村金融,出路何在?未来农村金融体系如何构建?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走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赵鹏。他长期以来一直关注农村金融改革,并向全国人大递交了农村金融改革的议案。
  
  记者:在您看来,过去十年农村金融改革有哪些需要反思的地方?
  
  赵鹏:农村金融改革改了十年都未能取得明显的成效,甚至有的地方越改越差,确实需要认真总结和反思。我想从客观上看,城乡差距的不断扩大是影响改革成效的一个主要原因。经济决定金融。同样是改革,但由于经济基础不一样,城市金融改革的效果要远远好于农村金融改革。
  
  但是,回过头来看,改革中确实也有不少地方值得商榷,对此,大家有很多争议。我认为,过去十年农村金融改革的最大问题,就是没有完全准确摸清农村资金需求规律,设计出比较完整的金融体系架构,来整体推进,总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特别是一些改革完全是单方面的,协同效应出不来,迫使改革“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问题越积越大。
  
  记者: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有需求就应该有供给,可是面对“三农”对金融服务的巨大需求,供给却供应不上,这是为什么?
  
  赵鹏:有需求没有供给,关键是没有弄清楚农村金融需求的规律,导致所提供的供给无法根据需求来量身定做,从而形成了这样一个局面:一方面是农户说贷款难,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说有效市场需求不足。实际上,除了一些大的基本建设贷款以外,农村金融需求最多的是周期性短、临时性强、数量多的小额贷款,不像在城市,一笔个人住房贷款能贷二三十年。
  
  记者:那么,您对农村金融改革有什么样的设想?
  
  赵鹏:简单点说,就是要供给多元化,不能把供给局限在仅有的几个金融机构上。具体来说,就是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最终形成多种形式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合理、功能互补、适度竞争、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真正解决农村贷款难的问题。
  
  在这里面,可以分为四个层次。首先,以农信社为基础,着力构建农村经济、农民生活所必需的农村社区银行组织体系;其次,以履行财政职能为依托,着力构建功能完善的农村政策性金融体系;第三,以市场化为原则,着力构建服务农村经济主体的商业性金融体系;第四,以规范发展为手段,着力构建多元化的民间金融服务体系。
  
  记者:在您看来,在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是不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赵鹏:可以这么说。农村金融有其自身的特点,自然需要符合其发展特点的金融机构,其中的主体就是农村信用社。从2004年开始,我省农信社开始了新一轮改革,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改革中不容忽视的几个问题:
  
  如何保证基层农信社的自主经营?现在由全省83个县级联社共同发起并入股组成了全省农村信用联社,成为一个厅级单位,又出现了大一统的局面,可能会脱不了官办金融的官僚气,也可能会干预基层社的自主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基层农信社如何自主放贷?
  
  花钱是否就能买到好机制?为消化历史包袱,全省83家农信社将通过置换央行专项票据的方式,解决不良资产30多亿元。但是,经营机制是否同时转换,真正形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三会”之间决策、管理和监督相互制衡的经营机制?如果没有,恐怕新的问题还将产生,还得继续花钱。
  
  农村合作银行如何保证发展农村金融的改革初衷?现准备在经济较发达的合肥、马鞍山和芜湖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地方政府和一些当地大中型企业很可能成为其大股东。随着大股东的更换和业务范围的拓展,农村合作银行很可能将业务的重点从农村转移到城市。这样改革的结果,不仅没有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反而又会从农村“抽血”,无疑是在农村金融的伤口上又洒了把盐。
  
  记者:那么您认为农信社的改革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赵鹏:农信社的发展一要靠自身,二要靠监管,三要靠引导。靠自身就是要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内控管理,提高经营水平,真正达到花钱买机制的目的;靠监管就是监管体系要先行,对其实行严格的外部监管,而且要在有苗头的时候就纠正,不能在资不抵债很严重的时候才采取措施;靠引导就是政府通过市场经济的办法,引导其服务于农村,比如对“三农”的贷款投入达到一定比例,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等。千万不能搞大一统,靠行政命令。
  
  记者:现在农村民间借贷非常活跃,甚至其中一些是高利贷,您对此有何看法?
  
  赵鹏:一般对农户的贷款,只有农信社在做,而一个县往往只有一家农信社,这就形成了垄断。垄断的结果一是价格高,二是服务差。这就需要给农信社引入竞争对手,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
  
  所以,要给民间借贷正名,甚至对一些高利贷,都可以用政策来规范它、引导它。比如,可以组织开展小额信贷组织试点,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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