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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法律法规40问(33)

时间:2025-04-24 来源:  作者:
    生产、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哪些违法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答:一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二是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上注明成分的种类、名称不符的;三是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不符合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的;四是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有上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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