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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加强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工作通知

时间:2010-05-13 来源:  作者:

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加强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全面掌握我国医疗机构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情况,提高我国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CSR),自2009年7月1日起,我部在全国范围内启用了“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以下简称“白内障信息系统”),要求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使用白内障信息系统上报手术信息。

    白内障信息系统启用后,绝大多数医疗机构认真按照我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开展的白内障复明手术逐例进行上报。自去年7月至今,全国共有4307所医疗机构上报了70余万例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但也发现部分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信息报送不及时,或者漏报、误报等问题,导致现有信息不全面,未能真实反映各地白内障手术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白内障信息系统管理,特别是做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的统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工作

    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数量、质量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防盲治盲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制定或调整国家防盲策略的基础。根据我国东、中、西部不同地区白内障手术开展情况,可以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分配或调整来自政府或民间的防盲资源,发挥最大效益,缩小地区之间的不平衡。此外,医疗机构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情况,特别是为贫困患者开展手术的情况,是体现其学科发展、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公益性的重要指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按时按要求将手术信息录入白内障信息系统。卫生部将把白内障手术开展情况和信息上报情况作为未来全国眼科重点专科建设和评估的重要依据,推动医疗机构眼科持续健康发展。

    二、做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任务量统计

    为及时、准确掌握“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执行情况和执行进度,减轻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在信息统计上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白内障信息系统专门设计了“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任务量的统计功能,并于项目启动时开始启用白内障信息系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白内障信息系统作为项目管理的有效工具,严格要求承担手术任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如实填报贫困患者的手术信息,确保由项目资助的每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信息及时录入白内障信息系统,并按时限报送项目执行进度。未按要求录入信息的定点医疗机构,视为未完成项目手术任务,不予拨付手术补助经费。

    三、定期公示信息上报情况

    为指导和加强地方工作,我部将定期对各省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上报情况、CSR排名予以公示。各省也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省卫生厅直属医院信息上报工作的管理,掌握动态工作情况,指导、督促其完成好信息上报工作。

    有关白内障信息系统的技术问题,请与北京民科医疗电子技术研究所联系。我部将于近期组织白内障信息系统使用培训视频会议,并印制培训材料,有关通知另行下发。

    联系人:医政司综合处 黄圣松 李文婧

    电话:010-68792729 68792194

    传真:010-68792513

    电子信箱:mohyzszhc@163.com

    北京民科医疗电子技术研究所

    电话:010-62197928

    传真:010-62172230

    附件:2009年7月--2010年3月各省(区、市)上报白内障手术例数及CSR排名.xls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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