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通知??
(2005年1月4日〓浙农政发〔2005〕1号)??
《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已经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
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公正、及时地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种
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在浙江省辖区内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
、马铃薯、西瓜等八种农作物。?
第二章〓品种审定委员会?
第四条〓浙江省农业厅设立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简称省品审会
),负责浙江省辖区内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
第五条〓省品审会由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管理、使用等方面的专业
人员组成。委员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省品审会一般由15-17人组
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3-4名,每届任期5年。?
第六条〓省品审会办公室设在省种子总站,办公室负责省品审会的日
常工作,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第七条〓省品审会下设稻、小麦、油菜、旱粮、棉花、西瓜等专业组
,分别负责相关作物品种的生产试验和现场考察审查。各专业组成员由5-11人组成,设组长
1名,副组长1-2名。专业组成员由省品审会聘任。?
第八条〓省品审会可根据需要在设区的市设立农作物品种审查小组。受省
品审会委托,品种审查小组承担适宜在本市范围内推广应用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品种试验和
现场考察审查工作。品种审查小组由7-9人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其成员由省品
审会确认,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聘任。品种审查小组的日常工作由本级种子管理站承担。具
体管理办法由省品审会另行制定。?
第三章〓申请和受理?
第九条〓申请品种审定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者),应向省品审会
提出申请。由省品审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安排省区试或委托有关品种审查小组安
排区域试验。?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在浙江
省申请品种审定的,应当委托具有法人资格,并在浙江省注册的种子科研、生产、经营机构
代理。?
第十条〓从境外引进的农作物品种和转基因农作物品种的审定权限
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申请审定的品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
(二)与现有品种(系指本级品审会已受理或审定通过的品种)有明显区别;?
(三)遗传性状相对稳定;?
(四)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
(五)具有合适的名称。?
第十二条〓申请品种审定的,应当向省品审会办公室提交申请书。申请书
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号码、传真;如属代理申请,必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
(二)品种选育的单位或个人;?
(三)作物种类和品种暂定名称。品种暂定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
条例》的规定;国家或外省已审定的品种,不得改名;?
(四)建议参加的试验组别、适宜区域和栽培要点;?
(五)品种选育经过,包括亲本组合以及杂交种的亲本血缘、选育方法、世代和特性描述;
?
(六)品种(含杂交种亲本)特征描述;?
(七)转基因品种还应当查验其是否获得生产性试验许可。?
第十三条〓省品审会办公室在收到申请书20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
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者。?
对于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试
验费和提供试验种子。对于交纳试验费和提供试验种子的,由省品审会办公室安排品种试验
。逾期不交纳试验费或者不提供试验种子的,视同撤回申请。?
对于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应及时告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申请者可以
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陈述意见或者予以修正,逾期未答复的视同撤回申请;修正后仍然
不合格的,驳回申请。?
第四章〓品种试验?
第十四条〓品种试验包括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具体试验办法由省品审会
制定并发布。?
第十五条〓每一个品种的区域试验在全省不少于5个试验点,试验重复不
少于3次,试验时间不少于两个生产周期。?
区域试验应当对品种丰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和品质等农艺性状进行鉴定。?
第十六条〓每一个品种的生产试验在全省不少于5个试验点,一个试验点
的种植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试验时间为一至二个生产周期。?
生产试验是在接近大田生产的条件下,对品种的丰产性、适应性、抗逆性等进行进
一步验证。?
第十七条〓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的对照品种由省品审会办公室会同相关专
业组确定。?
第十八条〓抗逆性鉴定、品质检测由省品审会指定的测试机构负责实施和
提供报告。?
第十九条〓每一个生产周期结束后及时进行品种试验结果汇总,省品审会
办公室应当将品种试验结果于汇总后10日内通知申请者。?
第二十条〓省品审会办公室组织专业组或委托品种审查小组召开现场考察
审查会议。现场考察审查会议对该品种的生产试验和种植现场进行考察评议,提出考察审查
意见,并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是否向省品审会推荐审定。专业组或品种审查小组考察
审查工作规范由省品审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委托审查的品种适宜推广范围只局限于有该品种试验的区域
。?
第五章〓审定标准?
第二十二条〓主要遗传性状稳定一致的品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
通过审定:?
(一)品质、抗性、生育期与对照品种相仿,两年区试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均达显著水平,或
比对照增产5%以上,其中任何一年增产幅度不低于3%;杂交组合若以同类型常规品种作对照
时,比对照平均增产8%以上,其中任何一年增产幅度不低于5%。生产试验比对照增产。?
(二)产量与对照品种相仿,抗性、品质、生育期等方面有一项或多项性状表现优异。?
(三)有特殊应用价值的品种。?
第二十三条〓杂交水稻不育系的审定标准由省品审会另行制定。?
第六章〓审定与公告?
第二十四条〓完成品种试验程序,并经省品审会专业组或品种审查小组考
察审查通过的品种,经有关网站、媒体公示7日后,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排除后,由省
品审会办公室在20日内提交省品审会进行审定。申请者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品种选育(引种)系统总结;?
(二)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结果汇总;?
(三)品质和抗性鉴定结果报告;?
(四)反映该品种主要特征的标准照片;?
(五)杂交组合应提供有关制种技术资料;?
(六)应用新育成的不育系配制的杂交组合应提供审定证书或不育系技术鉴定意见;?
(七)首次运用的育种新技术、新方法,须提供省级以上鉴定意见;?
(八)转基因品种还应当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第二十五条〓省品审会一般每年召开1-2次审定会议。到会委员达到委员
会委员总数2/3以
上会议有效。根据审定标准,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超过该委员会委员总数l/2以上
赞成票的品种,方可通过审定。?
第二十六条〓审定实行回避制度。委员是审定品种主要完成人之一的
,该品种讨
论表决时必须回避。委员会主任认为可能影响审定结果公正性的,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回避。
?
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申请者到会介绍品种。?
第二十七条〓审定通过的品种,由浙江省农业厅公告,并由省品审会编号
、颁发证书。编号
为省品审会简称、作物种类简称、年号、序号,其中序号为三位数。审定公告在相应的媒体
上发布。审定公告公布的品种名称,为该品种的通用名称。?
第二十八条〓审定未通过的品种,由省品审会办公室在审定会议后10日内
通知申请者。申请
者对审定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省品审会提出复审申请。省品审
会对复审理由、原审定文件和原审定程序进行审核,在6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申请
者。经省品审会复审仍未通过的品种不得再次提出复审。?
第二十九条〓审定通过的品种,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可克服的缺点,
可能导致严重减产
的,由省品审会专业组或品种审查小组提出停止推广建议,经省品审会审核同意后,由省农
业厅公告。?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承担品种试验、审定的有关单位及人员应当保守品种育成单位
的商业秘密,未经申请者同意,不得扩散申报品种的试验种子。?
第三十一条〓承担品种试验或委托审查的单位弄虚作假的,取消承担品种
试验或委托审查资格,并依法追究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从事品种试验、审定工作的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
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在品种试验和品种审定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省
农业厅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审定通过的品种,原申请者对其个别性状进行改良的,品种
名称不得使用原名称,但应明确表明与原品种有关。经营、推广前应当报经原品审会审定。
品审会办公室可不另行安排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仅就改良性状作1至2个生产周期的比较试
验进行验证。?
第三十五条〓已审定品种由于某种原因需要更名的,由原申请者提出申请
,省品审会审议确定。?
第三十六条〓特殊用途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审定可以缩短试验周期、减少
试验点数和重复次数,具体办法由省品审会另行规定。?
第三十七条〓农作物品种审定所需工作经费和区域试验经费,列入专项经
费预算。?
第三十八条〓主要食用菌、蚕品种的审定参照本办法执行。审定标准由
省品审会另行制定。?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浙江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农业厅1998年10月12日
颁布的《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