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机重特大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机重特大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的通知??
(2004年2月19日〓浙农专发〔2004〕16号)??
现将《浙江省农机重特大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
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浙江省农机重特大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机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规范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农业法》、《农用拖拉机
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
办法》,制定本预案。?
一、凡浙江省境内发生属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处理的重特大事故均应启动本预案
。?
二、各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农
机重特大事故处理快速反应机制。?
三、农机事故报告制度?
1.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向社会公布农机事故报案电话,建立值班制度。?
2.农机监理机构对当事人、目击者及其他人报告的农机事故案件应做好报案记录,确定
是属本部门有权处理的农机事故,即予以立案并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如需采取紧急措施
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事故,应告知报案人,并主动与相关部门联
系。?
3.发生农机重特大事故的辖区县(市、区)农机监理机构,应迅速将事故情况及采取的
措施,报告当地农机主管部门和市农机监理所,当地农机主管部门应在4小时内将重特大事
故报告上一级农机主管部门和省农业厅,并在8小时内将《农机重特大事故快速报告单》电
传浙江省农机监理所,浙江省农机监理所应迅速报告浙江省农业厅,由省厅按规定报告有关
单位。?
4.发生特大农机事故后,当地农机监理机构应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材料报送省农
机监理所,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四、农机事故处理现场指挥?
1.重大农机事故处理现场要有当地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农机监理站领导临场
组织指挥,会同当地乡(镇)政府,成立临时工作小组,开展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
2.特大农机事故处理现场要有当地市农机主管部门、农机监理所领导,县(市、区)
政府领导及其农机主管部门、农机监理站等单位,成立临时工作小组,开展事故现场抢救、
处理工作。如遇死伤众多,后果特别严重的事故,应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抢救伤员,处
理善后工作。?
五、农机事故处理现场勘查?
1.迅速赶赴现场。事故立案后,农机监理部门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好现
场。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2.现场勘查。根据工作需要,把勘查人员分为:现场保护、访问调查、现场勘查取证
(测绘现场图)、拍照录象等若干小组,分别开始工作。?
3.拆除现场。现场丈量、绘图、摄影、提取证据等勘查工作结束后,经现场复检无误
,现场遗留物的清点、造册、处理以及对尸体和农机具的转移处理完毕,即拆除现场。?
4.农机事故责任认定。农机监理部门在查明农机事故发生原因后,应“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依照农机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及其在
农机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大小,以及违章行为与农机事故的因果关系,作出定性、定量的责任
认定结论,并及时送达当事人。需要对农机事故责任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六、农机事故预防?
农机监理部门对发生的农机事故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
似事故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