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可晋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测资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山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等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规定,2010年1月6~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山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中心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等141个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有效期5年。
关于认可山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等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