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梅河口市严把三关提高乡镇纪委办案水平
近年来,吉林省梅河口市纪委把抓好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严格把好人员素质、案件质量、督查督办三个关口,有效解决乡镇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存在的力量薄弱、业务不熟、效率低下等问题。
一是严把人员素质关。凡新调入乡镇纪委的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市纪委举办的案件检查业务系统培训。上岗前,由市纪委业务骨干进行面对面的培训,新进人员对办案程序、纪检监察文书制作熟悉后方可上岗。同时,市纪委监察局每年定期举办疑难案例研讨会2至3次,以会代训,切实提高办案人员对案件的综合分析能力。
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结束后,市纪委对乡镇纪委的办案质量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审查、纠偏和督促,对复查、复审确定办案质量不高的案件,责令补查重办,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疑难案件实行会审制,成立会审小组进行全面审核,就定性和量纪提出参考意见,避免发生冤假错案。
三是严把督察督办关。该市推行纪委分管常委跟踪督办,委局机关包乡镇干部联系帮办制度,及时掌握案件审理情况,确保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到位。同时,建立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年度考评体系,对各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提出明确的要求,实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乡镇纪委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