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占斌:统筹城乡发展与政府管理体制创新
时间:2010-08-16 来源: 作者:
发展中国论坛副主席、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副主任张占斌在“2010发展中国论坛——中国城镇化的问题与对策”专题上作 《统筹城乡发展与政府管理体制创新》主题演讲。
“十二五”乃至更长时期,统筹城乡发展,需要调整资源配置方式,加快政府管理体制创新,结合全国各地、特别是广东的改革实践, 来研究和思考这个问题。
一、统筹城乡发展与调整公共资源配置方式
建国以后,我国实行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强化计划经济体制,使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固化。我国不仅具有一般发展中国家的二元经济结构,甚至还拓展为城乡政治二元、社会二元、文化二元的复杂局面。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带来了我国城乡发展多种失衡,贻害甚深。
近年来,我国统筹城乡资源配置和推动城乡一体化的思想,成为我国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思潮,日益被人们接受。国际经验表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思潮影响政府的体制与制度安排,是决定一个国家和地区发展的最根本因素。统筹城乡发展,实际上提出了公共资源配置调整的大问题。
首先,统筹城乡,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际上提出了“公共资源配置权下移”的新要求。它至少包含两个方面的信息:一是中央和省级政府的公共政策应更多向县域倾斜,要通过权力下放和扩权,加强县域统筹发展的能力,调动县域发展经济、解决三农问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力配置尽量向县城和农村倾斜,“多予少取放活”要成为方向性常态,要有制度性保证。
其次,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强化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实际上提出了“公共服务统筹权上移”的新要求。实现“公共服务统筹权上移”,它主要体现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快统筹城乡发展,需要改变偏重城市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强化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提供,统筹权上移至省级政府和中央政府,减轻县乡在统筹中的压力,也改变市统筹的省域内不均衡问题;二是探索省直管县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省级政府在辖区内统筹农村教育、文化、医疗、保障和平衡财政的责任。提高统筹层级,推动省级政府积极实施辖区内的财政统筹,追求省域公平是重要的过渡步骤,在此基础上争取实现全国城乡的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