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星子县探索建立案件说情登记备查制度
“我们俩关系这么好,是不是可以透露一下某同志的事严不严重啊”、“某同志平时工作不错,这次也是无心之失,你们要顾大局,对于有能力的同志还是要给机会”……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难免受到“人情”的困扰,轻则会影响案件调查,重则会造成执纪不公。为摆脱“人情桎梏”,江西省星子县纪委建立了案件说情登记备查制度,实施一年多来,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压力中出台
“这个案子办不下去了,这才半天工夫,就接到了十几个说情电话,这谁都不好得罪,真是太为难了!”几年前,在调查一起案件时,办案人员发了句牢骚。正是这一句牢骚,引发了该县纪委领导班子的深入思考。
星子县是一个移民少、较封闭的农业小县,总人口仅26万,全县在编公职人员共5513名,其中李、陈、刘、熊、王等姓氏就达50%以上,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甚至在当地有人这样比喻:“在星子县的干部队伍中,5个人中就有同学或战友关系,10个人中就有亲戚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难免受到人情因素的干扰,对办案人员自身也造成很大的心理负担。
“如果办案人员意志不坚定,就可能会对案件的走向甚至是结果产生影响,甚至造成执纪不公,影响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县纪委书记汪秋平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必须改变这一现状!”该县纪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本着“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原则,制定出台了《案件说情登记备查制度》。
从细节上完善
“制度只有执行到位才有生命力。”这是星子县纪委领导班子的共识。该县纪委在该制度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可推广性上下足了功夫,力争从细节上完善制度。
该制度对说情登记的案件范围进行了严格界定,规定有以下八种情形之一的必须登记备查: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被调查对象或其亲友的;纪检监察机关非办案人员打听案情或为当事人说情送礼、许诺的;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参与了与被调查对象有关联的宴请、私人旅游等活动,事后才知晓的;在办理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时,与调查对象或其近亲属有人情往来,事后才知晓的;向办案人员打听案件的调查情况以及举报人、举报内容等相关情况的;向纪检监察机关非办案人员打听办案人员的组成及其家庭等情况的;向办案人员打听调查对象谈话地点的;办案人员之间相互为案件请托、说情,或以其他方式向办案人员施加压力,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
在实施流程上,该县纪委则明确规定:说情登记备查制度的实施由县纪委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案件检查室具体负责。在实施中,该县纪委印制了《案件说情登记表》,发放给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凡是遇到有上述八种情形之一的,立即启动登记备查程序,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无论是办案人员还是非办案人员,必须详细记录说情人的姓名、职务,说情时间,说情对象,说情内容等信息,按要求填写《案件说情登记表》,并将登记表在1个工作日之内报县纪委主要领导。案件查办结束后,县纪委主要领导再将此表移交给案件检查室,建立案件说情登记备查台账。同时,将说情情况在县纪委常委会上进行通报。
“一方面,我们要求办案人员对说情情况必须及时报告,不如实登记、报告案件说情情况的将受到严惩。”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案件说情登记备查制度》规定,违规者被发现一次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两次年度考核将被定为不称职,三次将被清退出纪检监察队伍。另一方面,说情人员也将受到处理:凡公职人员被记录在案,对案件查办未造成影响的,给予告诫谈话;造成不利影响的,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行政降级及以上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该县纪委还对《案件说情登记备查制度》从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广泛知晓。
于效果上体现
“其实我也不想来说情,但是被人情压着我也没有办法,现在好了,有了说情登记备查制度,以后再有人找我来说情,我也有正当的理由推托了。”这是该县纪委在对说情人员进行告诫谈话时,一个说情人员说的肺腑之言。而这也体现了该县纪委实施案件说情登记备查制度一年多来的实际成果。
自该制度实施以来,该县纪委在办案中遇到的说情现象大为减少,仅有4起案件仍有说情现象,且7名说情人员都被告诫谈话。
“去年在查办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万某案时,没有一个人通过任何方式说情,我们办案组仅用两天就突破了案件。”一名办案人员感触颇深:“《案件说情登记备查制度》解除了我们的顾虑,让我们能全身心投入案件调查,办案效率和质量都提高了。”
数据最有说服力。
前不久,该县纪委委托第三方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发出调查问卷1500份,收回有效问卷1500份,知晓案件说情登记备查制度的1500人,占100%;认为有必要对案件说情进行登记备查的1476人,占98.4%;认为开展案件说情登记备查能够有效抵制说情现象的1468人,占97.9%;对该县纪检监察工作公信度感觉有明显提升的1462人,占97.7%。这充分证明了广大干部群众对该制度的认可,为查办案件工作注入了充足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