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扎实推进查办案件工作纪实
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严肃查处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围绕权力运行和公共资产管理使用,严肃查办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围绕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近年来,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共立案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301件,其中涉及地厅级干部案件6件、县处级干部案件4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5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0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
既打经济领域“老虎”,又拍损害群众利益的“苍蝇”
无论是“老虎”,还是“苍蝇”,都是社会和谐进步的绊脚石。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跟进,切实履职,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按照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伦提出的“五个注重”要求,即注重畅通人民群众举报违纪违法线索的渠道,注重从在办案件、巡视、专项治理等工作中挖掘有价值线索,注重与其他执纪执法部门实现案件信息资源良性互动,注重从媒体和网络中发现有关违纪问题线索,注重利用金融监管、房地产登记、出入境管理、电子通信等社会管理信息系统拓展案件线索,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大力扩展案源渠道,为办案工作打下坚实基础。2011年以来,通过公检法、审计等机关移送和自办案件中发现的线索立案2961件,占查办案件总数的27.55%。同时,进一步落实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为查办案件提供有价值的案源。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惩治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以及滥用职权等行为作为重点,既注重查办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还注重查办基层领导干部“小官大贪”案件。2011年以来,全省共查处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案件226件。
“苍蝇”虽然个头小,但是直接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此,两年多来,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共查处收受“红包”、药品“回扣”等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中损害患者利益案件249件,查处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土地权益、贪污截留涉农补贴等损害农民利益案件1439件,查处涉企乱收费、侵害职工利益和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案件339件。
创新方式方法,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吉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总结办案经验,以创新思路不断加大线索排查、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等关键环节工作力度,推进均衡发展,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2011年以来,吉林省纪委先后制定完善了4个查办案件程序性规定,采取召开调度会、现场会、汇报会、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委厅机关和市纪委依纪依法办案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为确保服刑人员依法投监改造,建立刑事处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2011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全省11所监狱125名原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投监改造情况进行了检查,纠正了存在的问题,维护了法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省纪委还通过汇编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办案安全措施,督促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严格使用办案措施条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加强办案场所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医疗保障,依纪依法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省纪委制定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考核办法》,兼顾案件数量和质量,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等因素量化,年底对各地各部门办案工作进行考评,推动办案工作全面开展,提高了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水平。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科学办案思想,坚持做到查实问题、惩治腐败是成绩,澄清是非、教育保护干部也是成绩;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办理申诉复查案件和举报核查工作,为受到诬告的同志澄清问题,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2011年以来,通过初核初查,为815名被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
健全协同机制,增强查办案件合力
吉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发挥纪委在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保证重大案件查办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行动。省纪委加大重大复杂案件线索、办案力量以及法纪处理的组织协调力度,凡涉及反腐败全局性重大问题、重特大案件,陈伦都亲自与有关部门领导沟通情况、指挥查办。对疑难案件,由省纪委主管案件领导主持召开专题或个案协调会议,解决相关问题。两年来,省纪委共召开案件协调会30多次,增强了有效突破重要复杂案件的合力,办案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综合效果。
省纪委建立了全省“办案人才库”,从各执纪执法机关及行政管理部门挑选办案、金融、税务等方面的业务骨干,统一协商抽调人员参加重要复杂案件查办,为突破案件提供人才保障。积极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采取协助调查、异地追逃、司法指定管辖等措施,对重大案件及时跟踪督办,掌握案件调查、侦查、起诉、审理等情况,在违纪违法事实、案件性质、定罪量刑等方面存在分歧时,及时组织召开案件协调会,深入分析讨论,圆满解决问题。
固本浚源,推进建章立制
吉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总体部署中来把握,强化治本功能,推进源头治理。
选择典型案例开展案件剖析和案件通报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2012年1月,省纪委新建的省廉政教育基地正式投入使用,采用声光电等高科技手段,通过图片展览、幻影成像、情景再现、以案释纪等形式,在全省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廉政一日”教育活动。载至目前,参加教育人数达到3.3万人,其中省级领导干部18人、厅级干部930人。
通过查办案件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行政行为。如,深入剖析农村案件,全面推行农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勤廉双述”民主评议村干部三项制度,并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形成“3+1”工作模式。
通过查办案件强化制约监督。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权力监督方面的漏洞,以改革限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为基本要求,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制约有效的防控体系。其中,对省直部门3421项权力进行清理审核,依法确认行政权力3382项,依法取消行政权力3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