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汉寿县“审理课堂”提升案审质量
近日,湖南省汉寿县开设审理课堂,将该县30个乡镇分成6个组,组织乡镇纪委书记及其他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实行乡镇办案互评交流,提高乡镇自办案件审理质量。
“审理课堂”分三步进行:一是自评,由案发地乡镇纪委书记选择一个自己办理过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失败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互评,各乡镇通过互阅调查卷宗,从办案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证据材料是否确实充分、定性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调查文书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现场交流,指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三是点评,县纪委检查室、审理室负责人对案件定性量纪,证据筛选和证据、事实认定等存在疑问的案件,进行解疑释惑,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