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湘东区用“制度链”规范公车使用管理
今年以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进一步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增强对“车轮腐败”关键环节的约束力度,做到层层封闭管理,不断巩固公车使用管理规范化成效。
一是严格申报审批制度。规范纪委监察局、机关事务局、公共政务管理局、财政局、区委两办等7个联审联批部门有关公车购置审批依据、程序,实行审批关口责任追究制,建立审批档案负责制。同时,下发《关于对全区党政机关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进行清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全区各级各部门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严禁违规审批配置、拨款购买、豪华装饰、擅自驾驶公务用车。
二是规范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湘东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务用车编制管理、配备标准、采购类型、使用管理及监督等作了细致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公示制度和节假日封存制度,今年春节和清明节全区所有公车集中停放、封存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三是健全监督制约长效机制。区纪委不定期对各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区电视台、公共电子显示屏、区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纪检监察举报网站,安排专人负责举报件的接收、处理、反馈工作,及时受理群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