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江县贯彻“八项规定”再发力
近日,四川省南江县开展践行“八项规定”承诺活动和自查自纠工作,推进“八项规定”长抓不怠,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聚民心、促发展、固根基。
一是承诺践行做表率。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对践行“八项规定”作出承诺,行动上坚决贯彻执行,作风上始终严于律己,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作表率。
二是自查自纠促规范。各级各部门对照中央、省、市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和南江县《关于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实施意见》的“22条”具体规定,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辖区的实际情况,从表象、制度、管理等方面逐项检查,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
三是整改完善建机制。针对查摆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认真分析情况,深挖细查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钢化整改措施,进一步修改完善会议调研、公务接待、上班纪律和公车管理等配套制度,构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是责任追究严纪律。县纪委监察局把整改承诺和自查自纠情况作为监督检查、案件查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对搞弄虚作假、承诺不落地、查摆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目前,全县172名乡镇、部门“一把手”签定了《践行“八项规定”承诺书》,48个乡镇、76个县级部门上报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自查自纠工作表》,县纪委党风室汇总信息,梳理出需要强化整改的问题6项,统一建立了台账,发出督办函23份,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