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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拥有摩托车、三轮车或可依法定期减免

时间:2010-10-27 来源:  作者:

  中广网快讯 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增加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农村农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免征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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