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密市“四步法”巡查落实规定
今年3月以来,山东省高密市纪委加大对各机关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19项不准”的巡查力度,采取“听问查访”四步工作法,力促党员干部提升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
第一步,听取汇报。该市纪委巡查组首先听取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掌握单位的各项工作动态。第二步,问询谈话。对巡查中发现存在纪律作风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从关心、爱护的角度出发,对其进行约谈,及时提醒。第三步,查纠结合。巡查组根据情况在定点巡查单位至少检查20天,并深入其所属基层单位,采取明察暗访和督促纠正的方式,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的监督和指导。第四步,回访反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情况及时反馈被巡查单位,提出指导意见,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最后,将办理情况和结果上报市委和市纪委,将整改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作为对被巡查单位及成员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截至目前,该市通过巡查发现案源线索5个,已立案查处1件;下达效能告诫通知书9份,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诫勉谈话3人,7人被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