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农机双优加油卡”启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中石化南京石油各片区及油站: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机局、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关于做好农业机械作业用油“优先、优惠”供应的通知》(苏农机管[2010]15号、石化股份苏营[2010]464号)精神,有效提高“农机双优加油卡”(以下简称“双优卡”)发放率和使用率,进一步提升农机管理和供油服务水平,确保我市三夏农忙期间农机作业用油供应稳定有序。现就做好全市“双优卡”启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中石化南京石油各片区要切实加强对“双优卡”启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双优卡”的办理和发放工作,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双优卡”启用的宣传引导、监督管理、部门协调等相关事宜。目前,全市夏收夏种即将来临,各区、县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适时掌握工作动态,互通信息,加强协调,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 二、强化宣传,大力引导。各区、县农机部门及中石化南京石油各片区要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全面宣“双优卡”的优惠举措,积极引导广大农机手领取并使用“双优卡”,确保农机“双优”供油政策能让更多的农民受惠。中石化各片区要在各充值站点、农机用油专供点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的形式对持农机双优卡充值、加油及灌桶加油等优惠政策进行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前来加油的农机手到农机部门申请办理“双优卡”;农机部门要在监理业务办理大厅、集中检审现场办理相关业务时及时向农机手宣传农机“双优卡”优惠政策,并结合跨区作业证发放、“平安农机通”推广、安全检查等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形式在农机合作组织、街镇集市、田头场院进行全面宣传,有效提高了广大机手积极办理农机“双优卡”的积极性。
??? 三、严格发放、加强管理。各区、县农机部门在发放“双优卡”时,必须严格查验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行驶证,确认已注册(备案)登记并年检合格后才能予以发放,发放时要坚持“一机一卡”,严禁“一机多卡”,同时认真填写《加油IC卡客户业务申请表》(留存一份统一交中石化公司存档)和《农机“双优”加油卡发放登记表》(见附件2),并由农机手签字确认。中石化各加油站点在加油时必须要求农机手出示行驶证和“双优卡”,经核对信息一致且行驶证上加盖当年年检合格条章的农业机械方可享受“双优”加油。目前,我市第一批联合收割机和大中拖“双优卡”发放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区、县农机部门按照发放花名册,及时通知机手前来领取“双优卡”,未发完的“双优卡”请于10月底按要求由市农机监理所统一交还给中石化南京石油分公司,以便以后继续使用。
??? 对于新办理的“双优卡”,由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统一汇总并填写《农机“双优”加油卡办理申请表》(见附件1),于每月10日前上报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汇总报中石化南京石油分公司进行统一制作并发放。第二批“双优卡”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 四、加强监督,定期联系。各区、县农机主管局和石油供应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机作业用油优先、优惠供应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杜绝出现利用“农机双优加油卡”套购柴油进行倒卖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要严肃纪律,对不按规定发放“农机双优加油卡”、农民套购柴油进行倒卖、加油站工作人员工作失职的,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双优卡启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会议,互通信息,完善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农机“双优卡”启用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农机“双优”加油卡办理申请表
?????2. 农机“双优”加油卡发放登记表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