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农业综合执法有关情况的函
鄂农函〔2010〕599号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政法司《关于报送农业综合执法有关情况的函》(农政综函〔2010〕70号)精神,为全面掌握我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进展情况,为农业部下一步研究部署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及有效实施中央财政资金项目提供基础信息,现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农业局报送农业综合执法有关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送内容
1、《2010年农业综合执法情况汇总表》。请各市(州)组织本市各级综合执法机构认真填报《2010年农业综合执法情况统计表》,由市(州)汇总全市数据,填报本市(州)《2010年农业综合执法情况省级汇总表》(有关表格及填报说明可从湖北农业信息网政策法规栏目下载);
2、全市(州)农业综合执法统计分析报告。报告要全面分析本市(州)综合执法总体情况,并对汇总表中未能反映的情况作出说明。各市(州)要重点分析在推进规范化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
二、报送时间
请各市(州)于2010年11月25日前将上述两个材料的纸制件加盖公章后寄至厅政策法规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hbnyzcfgc@163.com。
各市(州)统计数据在2010年底前若发生变化,请将变化情况于2011年12月30日前告知厅政策法规处。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所报送情况将作为研究明年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各项工作措施的基础信息和基本依据,请各市(州)高度重视,全面了解、如实反映本市(州)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情况,认真撰写分析报告。
2、认真审核。各市、州法规处(科)在汇总数据过程中,要认真进行审核,特别是要彻底摸清本市、州应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的县区市的底数,对总项下设有分项的,相关数据要做到对应吻合,确保最终数据全面、准确。
3、按时报送。本次情况报送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内容多,任务重。请各市(州)尽早部署,确定专人,把握进度,按时报送。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我厅政策法规处联系。
联 系 人:杨可俊
联系电话及传真:027-87661315
电子邮件:hbnyzcfgc@163.com
二O一O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