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提出领导干部履新四项规定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发出《关于在干部任职履新中切实转变作风的通知》,要求新任干部在履新时树立新形象、体现新风貌。《通知》提出四项规定:单位之间简化迎送;不安排宴请;不赠送礼品、纪念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不准带走原单位公车。
据悉,《通知》要求,该市领导干部任职履新,除按组织程序交接外,单位之间不搞迎送。异地干部赴任要轻车简从,减少送行人员,不搞边界迎接。无论是干部调出地,还是新任职地,都不得以欢送、欢迎和其他名义用公款宴请。领导干部本人不得接受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的迎送宴请。
根据规定,领导干部调出单位不得以留作纪念或其他理由,向调出领导干部赠送礼品、纪念品,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公共财物无偿赠与或低价转让给领导干部。领导干部本人不得接受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纪念品。
《通知》重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要求调任的领导干部按规定办理财务、公物交接工作,不准以任何理由占用公款、公物;不准带走原单位的公车或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公车;不准借机豪华装修办公室;异地任职的干部,应及时移交调出单位安排的宿舍,由新任职单位安排宿舍,不得安排在宾馆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