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开展大城市蔬菜生产调研督导的通知
农办农〔2010〕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经济、农牧)厅(委、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18号、国发〔2010〕26号和国发〔2010〕40号文件精神,促进蔬菜生产发展,保障市场供应,我部将组织工作组,赴部分大城市开展蔬菜生产调研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研督导内容
(一)各市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18号、国发〔2010〕26号和国发〔2010〕40号文件精神的情况;
(二)近期蔬菜生产供应和市场运行情况及后期走势分析,尤其是“两节”、“两会”市场供应情况;
(三)蔬菜生产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四)“十二五”发展蔬菜生产的基本思路和对策措施。
调研督导提纲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12月28日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调研督导组与省农业厅商量确定。29日汇报调研督导情况,并提交报告。
三、人员安排
本次调研督导分11个组,每组2-3人,由有关司局、事业单位领导带队,具体分组详见附件2。
请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安排好调研督导活动,并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联系人:种植业管理司经作处李建伟,电话:010-59192890,传真:010-59192856。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调研督导提纲
一、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18号、国发〔2010〕26号和国发〔2010〕40号文件精神的情况
(一)制定并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情况;
(二)建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评价体系的情况;
(三)稳定和增加郊区蔬菜种植面积的政策措施,及在城市周边地区规划建设新菜地的情况;
(四)扶持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
(五)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六)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的建设、服务与管理情况;
(七)制定和完善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及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的情况;
二、蔬菜生产和供应情况
(一)2000年、2010年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二)2000年、2010年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和常年菜地面积、产量及设施蔬菜面积、产量;
(三)2000年、2010年蔬菜调入和调出数量;
(四)2000年、2010年全年蔬菜平均自给率及12-翌年2月、3-5月、8-9月自给率。
三、蔬菜生产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四、“十二五”发展蔬菜生产的基本思路和对策措施
五、近期蔬菜生产供应和市场运行情况及后期走势分析
(一)在田蔬菜面积、长势、预计产量及与去年同期比较;
(二)近期蔬菜价格及与去年同期比较;
(三)对后期蔬菜生产、供应、价格走势,特别是元旦、春节生产供应和市场情况的总体判断;
(四)灾害性天气应对预案制定和准备情况。
附件2:
调研督导组分组情况
第一组:南昌、济南、青岛,由经管司负责;
第二组:郑州、武汉、长沙,由市场信息司负责;
第三组: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由计划司负责;
第四组: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由财务司负责;
第五组:合肥、福州、厦门,由科技教育司负责;
第六组:北京、天津、石家庄,由种植业司负责;
第七组:太原、呼和浩特,由农机化管理司负责;
第八组:广州、深圳、南宁、海口,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
第九组:重庆、成都、西安,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
第十组:贵阳、昆明,由农业部优质农产品服务中心负责第
十一组:兰州、银川、乌鲁木齐,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