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农业生产 促进价格水平稳定
作者: 李倩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抗旱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做好受灾地区春耕备耕金融服务工作,加大对重点地区抗旱救灾的资金支持力度,近两周来,央行和银监会连续发文,要求金融机构全面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2月23日,央行又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100亿元,支持重点地区做好春耕抗旱金融服务工作。
粮食生产关系到千家万户,而稳定发展粮食和农业生产,是管理好通胀预期、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基础,也是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虽然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业基础设施有较大改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但粮食增产的难度仍在增加。一方面,粮食生产成本上升、比较效益下降,一些地方出现忽视农业、放松粮食生产的倾向;另一方面,目前北方冬小麦主产区旱情持续发展,对今年夏粮增产构成直接威胁。国务院最近召开的抗旱减灾专题会议和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重点针对去年10月份以来我国北方冬麦区持续旱情和粮食生产形势,部署抗旱减灾和农业生产工作,提出全面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具体措施,对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为此,近期中央财政安排129亿元资金支持粮食生产和抗旱工作,央行对山东、河南、河北、山西、安徽、江苏、陕西、甘肃等受旱灾影响严重的8省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100亿元,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
近年来,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做好春耕抗旱的金融支持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加大金融支农力度,金融在支持粮食稳定增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出台多项具体政策,支持抗旱救灾、确保粮食生产。人民银行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春季农业生产和西南地区抗旱救灾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做好农业生产和抗旱的金融服务工作,确保粮食生产稳定。二是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发展的信贷投入。通过灵活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以及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政策等方式,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三是全面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2008年10月,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以增加农民的抵押担保物的品种和范围。2010年7月,将创新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四是逐步扩大涉农企业债务融资规模。截至2010年末,涉农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合计1116.1亿元。五是改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0年末,全国共有28886家农村信用社网点、1238家农村合作银行网点、1164家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和261家村镇银行网点接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畅通了农村地区异地汇划渠道。同时,全国共有1.34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8300多万农户进行了信用评定,基本建成了全国集中统一、覆盖农村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基础数据库。
在各项政策措施支持下,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持续增长。截至2010年末,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11.7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2.6万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为2.3万亿元,比年初增加3556.8亿元。
目前,央行再次强调要求分支机构充分认识当前抗旱救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做好抗旱救灾金融服务工作,有力支持粮食稳定增产,努力夺取夏粮及全年农业丰收。积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及时发放种子、化肥、农药等春耕备耕农业生产资料贷款,有效加大对农田水利、抗旱救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放。2月16日,在央行召开的“加大对粮食生产的金融支持,做好2011年春耕抗旱工作”全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央行副行长杜金富指出,人民银行将采取多项措施,继续做好抗旱和促进粮食生产的金融服务工作。一是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重点地区抗旱救灾的资金支持力度。二是围绕当前的抗旱救灾和春耕备耕,合理调整信贷结构,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把信贷资金更多投向“三农”,用于当前抗旱救灾和促进粮食生产。三是继续鼓励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四是密切监测国内外粮价走势,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为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创造货币条件。
银监会在《全面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把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作为应尽义务,在注重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确保今年涉农信贷支持力度不减弱,涉农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其他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既要将支持水利建设作为现阶段“三农”金融服务工作重点,在保证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合理提高农田水利建设贷款比重;又要加大抗旱救灾和春耕备耕资金投入,主动、及时、有效地投放抗旱减灾资金,支持因灾减产的企业和农户抗旱减灾、恢复生产,切实做好促进粮食生产的金融支持。同时,要加强贷款投向监管,认真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从源头上控制涉农信贷资金被挪用风险,抑制用于农产品炒作、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不合理信贷资金需求,保证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切实防范信贷风险。
当前,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是管理好通胀预期、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基础,是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相信在金融管理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各地将加大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的资金投入,金融支持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也将落在实处。金融与其他部委部门间的协作,一定会形成支持粮食和农业生产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