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质量,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数据汇交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