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办要求做好2011年南水北调工程安全度汛
近期,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下发通知,要求系统各单位确保南水北调各在建工程和完工项目安全度汛,保障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通知指出,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洪度汛工作,充分认识南水北调工程安全度汛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要求,早准备、早落实,周密部署好今年的防汛工作。要建立完善各级防汛组织机构,明确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度汛责任,落实好工程安全度汛的各项措施。
通知要求,各参建单位要科学调度,合理安排施工资源,确保工程形象进度满足度汛要求。要结合安全度汛要求和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各在建项目度汛方案,按相关规定报各有关防汛指挥部门。要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预案,扎实做好防汛抢险队伍落实、物资储备等有关工作,积极开展防汛演练,切实提高防范强降雨和突发洪水的应急能力。要切实加强汛期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基坑、基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护坡和支护,做好防坍塌、防雷击、抗风的准备,保证工程安全度汛。要高度重视已完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已完工项目的防洪排涝作用。要切实加强已完工项目(尤其是通水运行项目)运行期间的巡视检查和维护管理,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工程运行安全。要加强防汛安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将在各项目法人检查的基础上于5月下旬起组织安全度汛检查。
通知明确,各参建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地方防汛指挥机构的沟通联系,有关省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应协助各项目法人(项目管理机构)建立与省、市防汛指挥机构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互通工情、水情、汛情,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防汛值班制度,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工程度汛情况,及时报告度汛信息。
通知最后强调,有关方面要重点做好中线干线左岸排水建筑物的防洪工作,及时做好交叉建筑物清淤工作,保证行洪通道畅通。对于工程沿线有关防洪影响问题,各有关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和各项目法人要加强与工程沿线地方有关政府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防洪重点和工作责任,落实相应措施,保证工程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