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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地方可发企业债融资建保障房

时间:2011-06-29 来源:  作者:

  本报讯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昨天发出通知,为如期完成“十二五”期间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作用。

  这份名为“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应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

  具体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从事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如果符合相关要求和条件,可申请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的方式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融资。从事或承担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其他企业,也可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额度内,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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