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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布第二批“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名单

时间:2025-04-24 来源:  作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名单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推动院务公开工作,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势下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91号)等文件要求,我部组织了第二批“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以下简称“示范点”)的推荐工作。经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推荐以及我部抽查、复核和公示,确定北京市怀柔区第一医院等146家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为第二批“示范点”(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示范点”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院务公开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院科学管理和解决群众就医热点难点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示范点”是全面推进院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载体,是使院务公开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具体措施。各“示范点”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不断深化院务公开。同时,要注重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积极推广先进经验,提升当地院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做好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院务公开工作,对于引导群众到基层就医、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借鉴“示范点”的经验和做法,按照院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拓宽公开领域,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要把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医疗机构整体工作,并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以院务公开工作推动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水平的提高,使患者切实感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三、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推广“示范点”的先进经验,引导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认真做好院务公开工作。同时要加强对“示范点”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其能够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对于院务公开工作水平下降的“示范点”,要及时报告我部。要加强对辖区内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将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综合评价体系,并与“医疗质量万里行”、卫生行风建设、“三好一满意”等工作紧密结合,促进院务公开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四、为加强“示范点”管理,我部将不定期对“示范点”的院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示范点”资格。

    附件:第二批“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名单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二批“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名单

 

省、区、市

医疗机构名称

北京市

1.怀柔区第一医院

2.密云县医院

3.延庆县医院

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

5.通州区妇幼保健院

天津市

1.宝坻区人民医院

2.静海县医院

3.天津市大港医院

4.河西区马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北辰区小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河北省

1.石家庄赞皇县医院

2.邯郸武安市医院

3.沧州青县医院

4.唐山滦县医院

5.石家庄裕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山西省

1.阳泉市平定县人民医院

2.长治市长子县人民医院

3.运城市临猗县人民医院

4.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

5.大同市灵丘县人民医院

内蒙古 自治区

1.赤峰市宁城县医院

2.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人民医院

3.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

4.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

5.阿拉善左旗中蒙医院

辽宁省

1.沈阳市和平区中心医院

2.普兰店市中心医院

3.台安县恩良医院

4.义县人民医院

5.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吉林省

1.德惠市人民医院

2.永吉县医院

3.敦化市医院

4.长春市朝阳区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磐石市明城卫生院

黑龙江省

1.宾县人民医院

2.密山市人民医院

3.农垦总局红兴隆中心医院

4.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医院

5.黑河市爱辉区花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上海市

1.上海市长宁区中心医院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卢湾分院

3.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

4.上海市金山区中心医院

5.上海市闸北区临汾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江苏省

1.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2.江阴市人民医院

3.海安县人民医院

4.邳州市人民医院

5.常州市天宁区雕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浙江省

1.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

2.宁波市鄞州区人民医院

3.绍兴市绍兴县中心医院

4.杭州市下城区天水武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台州市温岭市大溪中心卫生院

安徽省

1.桐城市人民医院

2.天长市人民医院

3.宁国市人民医院

4.合肥市庐阳区双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庐江县金牛中心卫生院

福建省

1.厦门市第三(同安区)医院

2.莆田市涵江医院

3.泉州市安溪县医院

4.龙岩市龙岩人民医院

5.福州市福清宏路镇中心卫生院

江西省

1.赣州市兴国县人民医院

2.南昌市东湖区滕王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九江市庐山区十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南昌市新建县联圩乡卫生院

5.吉安市吉安县敦厚中心卫生院

山东省

1.济南章丘市人民医院

2.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3.青岛即墨市人民医院

4.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

5.威海荣成市人民医院

河南省

1.滑县人民医院

2.民权县人民医院

3.舞钢市人民医院

4.漯河市召陵区天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新郑市八千中心卫生院

湖北省

1.当阳市人民医院

2.洪湖市人民医院

3.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

4.竹溪县蒋家堰镇中心卫生院

5.当阳市育溪镇卫生院

湖南省

1.邵东县人民医院

2.湘潭县人民医院

3.双峰县人民医院

4.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5.衡阳县人民医院

广东省

1.广州市海珠区妇幼保健院

2.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

3.高州市人民医院

4.廉江市人民医院

5.连州市人民医院

广西壮族 自治区

1.柳州市人民医院

2.崇左市人民医院

3.钦州市浦北县人民医院

4.桂平市人民医院

5.阳朔县高田镇卫生院

海南省

1.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2.儋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三亚市人民医院

4.陵水县人民医院

5.儋州市木棠镇卫生院

重庆市

1.垫江县人民医院

2.南川区人民医院

3.开县人民医院

4.谢家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川省

1.射洪县人民医院

2.广汉市人民医院

3.峨眉山市人民医院

4.简阳市人民医院

5.会理县人民医院

贵州省

1.息烽县人民医院

2.仁怀市人民医院

3.云岩区环北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遵义县鸭溪镇中心卫生院

5.长顺县广顺镇中心卫生院

云南省

1.宁洱县人民医院

2.兰坪县人民医院

3.华宁县人民医院

4.禄丰县人民医院

5.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陕西省

1.安康市汉滨区第二医院

2.宝鸡市扶风县医院

3.阳市泾阳县医院

4.延安市甘泉县医院

甘肃省

1.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

2.张掖市高台县人民医院

3.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天水市麦积区中滩中心卫生院

青海省

1.湟源县人民医院

2.互助县人民医院

3.西宁市城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湟中县上新庄镇中心卫生院

5.乐都县高庙镇中心卫生院

宁夏回族 自治区

1.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

2.平罗县人民医院

3.原州区人民医院

4.中卫市人民医院

5.吴忠市人民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巴州焉耆县人民医院

2.伊犁州伊宁市人民医院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1.农三师图木舒克市人民医院

2.农八师141团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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