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于8月1日代理发行安徽等7省市政府债券
关于公布安徽 湖南 黑龙江 宁波 湖北 江苏 云南
7省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的通知
财办库[2011]202号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公布安徽、湖南、黑龙江、宁波、湖北、江苏、云南7省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附件:安徽、湖南、黑龙江、宁波、湖北、江苏、云南7省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表
财政部国库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安徽、湖南、黑龙江、宁波、湖北、江苏、云南
7省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表
地 区
3年期债券
5年期债券
发行额(亿元)
招标日期
发行额(亿元)
招标日期
安 徽
45
8月1日
(周一)
45
8月8日
(周一)
湖 南
44
45
黑龙江
34
35
宁 波
6
7
湖 北
43
43
江 苏
44
45
云 南
10.6
合 计
226.6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