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时间:2011-08-02 来源: 作者: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99 号
(2007年6月22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已经2007年6月22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