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2010年)
时间:2011-08-04 来源: 作者:
就业是民生之本、农民增收之源。2009年末,我国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达1.49亿人,比年初增加900万人,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40%,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达52.9%。但是,农民工的技能与岗位要求还不适应,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民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 一是加强农民就业创业培训。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农民务工技能培训,整合培训资源,规范培训工作,增强农民科学种田和就业创业能力。农业部将创新阳光工程培训内容和模式,充分发挥中等专业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大规模开展农民就业创业培训,计划2010年培训300万人,重点提高农民在农村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特色二三产业就业的技能,以及农民的创业技能。 二是多渠道促进农民就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林下种养业,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加大农民外出务工就业指导和服务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 三是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农民就地就近创业纳入政策扶持范围。继续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农业部将认定一批“农民创业示范园区”,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良好环境。 四是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开展工伤保险全覆盖行动,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农民工健康服务,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抓紧落实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以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出地为主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的政策,关心农村留守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