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时间:2011-08-04 来源: 作者: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119 号 《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9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200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