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 时间:2011-08-08 来源: 作者: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75 号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已经2006年6月29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