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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北京市农村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1-11-02 来源:  作者: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北京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决定》,结合农村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重要性  目前全市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形势严峻。农村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工作不仅关系到首都防治“非典”的大局,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全市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虽然郊区空间大,人口密度小,目前基本没有感染,但由于农村卫生条件差、防范意识低、医疗资源薄弱,而且目前多数卫星城已出现的疫情对农村构成威胁,如果措施不当、防治不力,就可能迅速蔓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清形势,不辱使命,迅速动员一切力量,投入到农村防治“非典”工作中去。  农村防治“非典”工作的基本目标是确保农村安全,即绝大多数乡、村不发生疫情,个别乡村出现的疫情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工作的重点是预防和控制,核心是坚决切断城镇向农村的传播途径,坚决避免乡、村内部的交叉感染。基本原则是冷静、果断、科学。冷静,从容应对,提前做好各种准备,提前搞好大众预防。果断,就是坚决切断各种传染渠道,坚决对安全村落和健康人群实行有效防护,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当机立断,及时决策,把非典型肺炎阻止在农村之外或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科学,就是要以科学的领导方式组织好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工作。要牢牢把握工作的重点,教育农民采取科学的生产方式和文明清洁生活方式,强化公共卫生,提高自身的防范能力。各区县党委和政府要做好防大疫、抗大疫和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立即动员起来,组织起来,行动起来,全力打赢防治非典型肺炎的人民战争。  二、突出抓好农村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重点  农村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重点场所和人群是:  1.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要把农村有限的医疗资源进行整合,增强防治非典型肺炎一线的力量。要加强对医院及隔离区的装备配备和隔离措施指导,严密监控,及时发现疫情,并防止在医院内部发生交叉感染。  2.人口规模较大和交通干线两侧的乡村,以及集贸市场、公交车站、公共场所等各类人群聚集、人员流动性大的地方。  3.各类休闲观光旅游专业乡村和民俗旅游接待户。  4.经常往返于城乡之间的各类人员。  5.外来民工。特别是外来人口集中的建筑工地和企业。  三、坚决落实农村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各项措施  1.坚持村自为战,群防群治。农村防治非典型肺炎要充分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建立村民自我保护机制。以自然村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联防队员等值守进出路口,进行封闭管理,形成防止疫情向农村扩散的铜墙铁壁。  2.全面提高农民的防范能力。郊区各区县和乡镇要为全市每户农民配发体温计,实行每天定时测量体温,采取党员干部包户的办法掌握农民的健康状况,发现发烧病人要立即向乡镇报告,由乡镇卫生院进行登门初查,出现“非典”症状的要立即向区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疾病控制中心要上门服务,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要教育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督促农民搞好家庭卫生,普遍开展家庭消毒和环境清扫,统一组织农户污水、粪便和垃圾处理,不留死角,杜绝隐患。  3.暂停休闲观光旅游接待,减少城乡之间的人员流动。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从大局出发,正确认识停止休闲观光旅游活动对防止“非典”向农村扩散的重大意义。休闲观光旅游专业乡村、民俗旅游接待户,立即停止接待活动;停止以观光、采摘、休闲旅游为内容的宣传、促销活动;停止举办以农业观光、采摘、休闲旅游等为内容的各种地方性特色活动。城镇居民要自觉停止到农村的休闲观光旅游活动。在城镇就业、农村居住的人员要自觉遵守乡村的各项管理规定,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对拒不服从管理者,由公安机关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在城镇上学、家在农村的学生,不予批准离校;已经离校在家的学生,要视同村民进行管理;对来自已经发生疫情学校的学生,要进行隔离观察。  4.杜绝婚丧嫁娶等大型聚会活动。要教育农民移风易俗,改变大操大办的旧习俗。近期,要严格杜绝婚丧嫁娶、集会聚餐等大型聚会活动,暂时取消农村各类集市贸易活动,以防止相互交叉感染,造成较大疫情发生。各区县、乡镇和村,近期不得组织跨乡镇、跨村的大型会议和活动。  5.加强农村动物防疫工作。各区县要把动物防疫问题纳入农村防治“非典”行动,加大防疫投入,采取一切措施,切断疫病的传播途径,防止“非典”在人畜间互传。各类养殖小区、养殖户,要坚持每天对饲舍进行消毒,严禁散养放牧,严格执行防疫规范。农户饲养的各类宠物,不得出户上街,一经发现,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依法给予处置。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加强监控,提高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  6.做好外来民工防治“非典”工作。坚决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在京民工“健康人员就地预防、有接触史的就地观察、已确诊的就地治疗”的指示精神,加强对外来民工的监管,全面实行登记制度,做到来源清、数量清、分布清。近期对外来民工集中的建筑工地和企业实行封闭管理,切实减弱他们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加强对外来民工集中居住区的卫生防疫和监督管理,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合理安排生产,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做好后勤物品供应工作,改善饮食生活,增强外来民工身体抵抗力和免疫力,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  7.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大力宣传一些地区预防、检查诊断、临床治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让农村群众知道非典型肺炎可防、可控、可治,消除恐惧心理,增强农民战胜“非典”灾害的信心和决心。要加强科普教育,广泛宣传非典型肺炎的基本特征和预防知识,及时解疑释惑,正确对待疫情,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8.切实关心农村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活情况。要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医务人员战斗在第一线,劳动强度大、危险系数高,要采取定期轮岗制度,保证他们休息好、调整好,使他们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充沛的体力和精力投入到防治“非典”的工作中。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照顾好他们的家庭。对战斗在一线的医务人员,要倍加爱护,确保万无一失。  四、调整领导方式,完善组织机制  郊区各级领导干部要调整领导方式方法,面对严峻形势,要科学分工、排班布岗,做到防治工作有条不紊,不搞疲劳作战。要尽量不开会或开短会、说短话,充分利用电视、电话、传真、网络等现代手段,协调、指导本地区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充分发挥流调队及有关部门的作用,加强对留观人员的隔离、跟踪、观察。实现“让健康者免受感染,让感染者尽快康复”的目标。  建立通畅的信息渠道。郊区各区县要建立统一的非典型肺炎信息交流制度,综合信息按日报告,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农村情况专门报告,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误报,保证防治工作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  市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农村防治“非典”工作。市委农工委、市农委要把督查、指导远郊区县特别是农村地区防治“非典”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农村“非典”疫情的防治工作。针对区县二级医院医疗设备落后、医疗水平不高、医疗设备和物资短缺的现状,市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各区县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专家组进行巡回指导,对医疗任务重的地区组织医疗队伍支持。防治“非典”物资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区县农村各种防治“非典”急需物资的调配和供应,市财政要在资金上对农村加大支持力度,保证农村防治“非典”工作顺利进行。各区县也要多方筹措资金,保证防治工作中的各项支出,对农民中的“非典”患者,要免费医治,医务人员的工资补助要足额到位。  要加大对农村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对于未按要求做好隔离、防护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区县也要建立督查制度,采取区县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党员干部包户的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防治网络,责任到人,不留死角,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切断城乡传染通道,防止“非典”疫情向农村蔓延,全力确保农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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