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农机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确定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0〕53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原则
南京市《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在《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所有企业均须按要求申报补贴机具品目、生产企业、机具型号、主要配置及参数和在江苏实际销售平均价格。
申报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主要配置及参数应与支持推广目录中的产品一致。申报格式详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申报表》(附件1)。
二、补贴种类范围
2010年在省级财政补贴范围以外,我市自选的市级财政补贴品种共3种,具体为:
1、茶叶精揉机;
2、鱼塘增氧控制器;
3、沼液沼渣出料车。
在省级财政补贴基础上市级财政实行累加补贴的品种,其申报企业可直接参与我市相应补贴品种的销售,无需另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产品
南京市3个自选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均为非通用类,必须是被列入国家或江苏省2011年支持推广目录中的农机产品。
(二)申报企业资格
1.申报企业可以是补贴产品生产企业,也可以是委托代理企业。若由委托代理企业申报,代理企业须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商业信誉,必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生产企业的同一种类产品只能委托1家代理企业进行申报。
2.上一年度内在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并经查实的企业不得申报。以前年度有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完毕的企业不得申报。
(三)企业申报承诺
1.交货时间、地点及付款方式承诺
(1)交货时间。南京市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开始实施之日至2011年11月15日期间,企业须按购机者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的补贴机具。
(2)交货地点。南京市全域内各级农机主管部门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农民差价购机,财政补贴通过市级审核报账。
2.价格承诺。为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杜绝通过虚报价格抬高补贴标准的行为,企业要对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做出承诺,且在2011年南京市场销售中,实际销售价格原则上不应有剧烈波动,特殊情况企业须及时向省报告。若违反规定,将视情节轻重,对违反规定的产品采取不予报账、取消补贴资格等处理措施。
3.其他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江苏省和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各项具体规定,不倒卖补贴机具,不套购财政补贴资金;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规定提供合格的补贴产品,做好产品技术培训、“三包”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合法的申报文件资料。若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三包服务不及时,农民投诉较多并经查实的,须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省将取消其产品补贴资格。
委托代理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代理企业和生产企业均须承担责任。企业自主选择的经销商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经销商和企业均须承担责任。
(四)申报材料
1.《2011年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申报表》(附件1)。按照《2011年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明细表》(附件2)中的机具大类、小类、品目分类情况填写。
2.《2011年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4)。
3.2011年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申报企业承诺书(详见附件5)。
4.申报产品《使用说明书》。
5.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委托代理企业申报时必须提供)
上述1、2、3项纸质表格一份及电子文档(用光盘或U盘保存,按照机具品目分开填报,文件名称为“xx企业XX品目”;通过EXCEL制作,不要合并单元格,且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完全一致)和《使用说明书》纸质材料一份于2011年5月12日前报送至南京市农委农业装备处(不接受邮寄),现场签字确认。同时将上述电子文档发送邮件至njnjqsy@sohu.com。报送材料不完整及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钱生越 联系电话:025-85408226
报送地址:南京市锁金村4-1号,南京市农业委员会锁金村办公区503室
附件: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