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出首付买婚房是否属于小夫妻共同财产
昨日10时许,看到本报刊发的“送法律进社区”活动消息后,家住桥东区28岁的王女士和张女士先后赶到了活动现场。由于两人都是80后,她们目前比较关心的就是有关新婚姻法涉及的房产问题。
王女士与老公所住的婚房是一套两室一厅的商品房,市值约60万元。房子的首付款是公婆出的,婚后,他们小两口共同偿还房贷,该房产在其老公名下,她不知道这套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王惠民解释说,根据新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视为对出资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