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三农政策网

粮油茶糖市场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咨询

如何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时间:2011-11-26 来源:  作者:

(1)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做出区分,即根据当事人已经表达出来的意思来确定当事人对其实施的行为主观上认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2)依法律规定做出区分;我国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来确定该提议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要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只是希望对方当事人提出要约,它并不必要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

(4)根据意思表示是针对特定人还是不特定人发出,可以做出区分;要约邀请大多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

(5)根据交易的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区分;例如询问商品的价格,根据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

友情链接
项目网站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