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平县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
2012年,陕西省富平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省、市纪委案件查办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县纪委、监察局通过专项督查、带案下访、点名接访、预约接访、联合接访、信访举报等渠道,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并联合审计、检察、公安等多个部门,统筹协作,形成案件查办工作的整体合力。对于案件线索,第一时间汇报研究查案的步骤与方法,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直接抓、总负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腐败案件。对有信访举报、有苗头倾向的党员干部采取书面通知、信访约谈、信访通报、专题会议、诫勉谈话、挂牌监督等6种形式,进行警示提醒。同时,修订完善了《富平县纪委监察局审理违纪案件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所办案件实行协审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制订印发了《富平县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协审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的实施办法》,编辑印发了《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汇编》,先后协审基层案件60件,审核自办案件5件,进一步提升了案件查办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012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235件(次),初核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82条,立案81件,结案81件,党政纪处分81人,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警示训诫党员干部43人,其中警示提醒22人,诫勉督导11人,责令纠错10人。(陕西省富平县纪委 张双平 雷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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