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川市纪委监察局大力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化建设
湖北省汉川市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科学化这一主题,着眼于“三个规范”,着力推进信访举报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规范信访程序,严把“四个关口”。一是严把“受理关”。所有信访件均由信访室统一归口受理、统一编号登记、统一批示分办、统一交办督办、统一回复告知、统一监督处理。二是严把“分理关”。对信访件核查实行初信初访办理首责制,用制度确保任务到室、责任到人,做到有访必办、有办必果。三是严把“审核关”。将重要信访举报件初核结果纳入案审监督程序,切实做到信访问题查核不清楚不结、材料不完备不结、监督处理不到位不结、诉求不解决不结。四是严把“研判关”。对收到的信访举报信息进行即时研判、定期研判、专题研判,及时从中掌握动态、把握趋势,为领导决策和查办案件提供充分依据和线索。
规范监督制度,落实“三个环节”。一是落实监督责任。批示信访件交办承办单位后,指定专人负责,对查办缓慢、无故逾期未查结的,要求承办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约请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汇报。二是落实工作要求。对所有群众来信来访,一律按照规定要求,按工作流程操作。三是落实督办检查。建立跟踪督办信访台账,实行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对下转的一般信访件,定期跟踪办理进度,对领导批示要求查报结果或要求限期反馈情况的信访件,每月底分类梳理对帐,并列表呈领导批示,对即将到期仍未办结的信访件实行倒计时,并通过电话、发函通知等形式进行督办。
规范处访机制,强化“四个到位”。一是信访苗头排查到位。采取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普遍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等方式,全面掌握全市各种矛盾纠纷和信访苗头。二是信访问题处理到位。对群众反映的一般性信访问题,由相应单位和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负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信访问题以及需要市纪委介入解决的信访问题,一律实施市乡两级领导包案负责。三是联合处访协调到位。积极发挥纪检部门组织协调职能,建立由市纪委牵头、职能部门参与、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联合处访工作机制。四是专项活动落实到位。大力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信访积案集中化解”以及委局机关领导“接访、走访、约访、下访、回访”活动,妥善解决一批涉及环保、拆迁、土地、教育、医疗等民生方面的问题以及招投标领域出现的问题。(李志龙;卢红利)
责任编辑 曹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