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有力彰显
时间:2011-12-12 来源: 作者: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社会的一大毒瘤,是当今世界公认的仅次于恐怖主义的一大社会公害,如不予以有效打击和控制,必然危及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进而动摇人民民主专政的根基。2006年2月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地区、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向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的大背景下,2009年6月,重庆市抓住社会转型期事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关键问题,进行打黑除恶斗争,取得了重要成果,可以说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有力彰显。维护了公平正义
重庆打黑除恶斗争“得民心、顺民意、保民安”,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和环境依然存在,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仍然比较活跃。黑恶势力犯罪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公正。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是惩治犯罪、扶正祛邪、维护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重庆历届市委市政府本着“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原则,持续不断地开展打黑除恶斗争。2009年6月,重庆在全市开展新一轮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一个声音、一个动作、一盘棋、一个目标”整体格局。到目前,共立案侦办涉黑恶犯罪团伙551个,抓获涉案人员7723人,破获刑事案件6452起;破获公安部在“账”命案1914起(其中历年命案积案616起),抓获杀人犯1329人;追缴黑恶资产及罚金156.5亿元;查处“保护伞”103名。随着打黑除恶斗争的深入开展,社会治安形势迅速好转,重庆主城区110报警量下降40%,刑事发案量下降49.9%。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平安重庆建设的实际成效,2009年重庆市民安全感指数创下94.3%的历史新高,群众来信、来访量持续下降。民怨得以化解,正义得到伸张,群众称打黑除恶斗争是“一场正义之战、一项民心工程”。打黑除恶从根本上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保障了法律公正
重庆打黑除恶斗争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有效保障了法律公正。
法律公正包括立法公正、执法公正和司法公正。法律公正是一个国家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其中执法公正和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其基本内涵是执法和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要公平、平等、正当、正义。
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次在刑法上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些法律规定为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但随着打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我国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立法显得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黑除恶斗争的整体效果。如何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中实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相统一,是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这种情况下,重庆市委明确提出“打击面既不缩小、也不扩大,定性上既不压低、也不拔高”和“不枉、不纵、不漏”,要求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实事求是,不搞“从重从快从严”,不搞运动式、扩大化。重庆公、检、法机关分工合作、各司其职,依法独立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确保司法公正。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排查出的涉嫌犯罪人员中,经法制审核排除了近400人的嫌疑。在依法立案侦查中,经侦查对不构成犯罪的580人予以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人员中,检察院对200多名患严重疾病、社会危害性低而无逮捕必要等具有法定情形人员不予逮捕;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员中,人民法院宣判无罪的有20多人。近百名杀人犯因自首、立功、从犯等法定情节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重庆打黑除恶斗争力争在每一个环节上都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促进了和谐发展
重庆打黑除恶斗争通过打击暴力犯罪,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黑恶势力常常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他们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这种情况下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积极应对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新变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是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向经济领域扩张,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
重庆打黑除恶斗争改善了投资环境,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打黑除恶斗争摧毁了盘踞在重要经济领域的黑恶团伙352个,清除了黑恶团伙控制的建筑工地2000多个,摧毁了长期经营的地下黑钱庄,切断非法放水资金700亿元。重庆打黑除恶斗争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对黑恶犯罪政治上铲除、组织上消灭、经济上摧毁。针对转型期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重庆将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本源和归宿,从源头上消除各类犯罪滋生的土壤。针对信息化、动态化环境下的平安建设问题,构建“打、防、控、管、服”一体的新型防控体系,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在政法队伍建设上,坚持增强服务功能与提高打击能力并重,树立公道正派、干事干净的理念,建设“镇得住坏人、帮得了百姓、管得住自己”的政法队伍。这些措施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为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者为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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