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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征集2012年中国文化遗产日主题和宣传口号

时间:2011-12-26 来源:  作者:

    2005年,国务院确定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文化遗产日。近年来,各地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日活动已成为促进公众广泛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化遗产事业融入社会的重要平台。2011年,国家文物局向社会公开征集当年文化遗产日的主题和口号,广大公众积极响应,征集活动取得圆满成功。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的积极性,扩大文化遗产日的社会影响力,受国家文物局委托,现公开向社会征集2012年文化遗产日主题和宣传口号。主题和口号将从征集作品中评选产生,于2012年3月上旬由国家文物局向社会发布。

    一、应征作品要求

    1.特色鲜明、简明易记、时代感强:

    (1)体现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文化强国的精神;

    (2)呼应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工作、发展趋势以及2012年国际古迹遗址日主题“世界遗产”和国际博物馆日主题“变化世界中的博物馆:新挑战,新灵感”;

    (3)关联2012年中国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河南郑州的地域文化特征;

    (4)符合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心理期望,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

    2.主题和宣传口号每件字数原则上控制在20字以内(应征作品一律不加标点符号)。

    3.鼓励配发主题和宣传口号的英文译文(译文不作为评选标准)。

    4.一名投稿人、一个单位或团体最多只能提交1个主题和5个口号;所有应征作品请注明投稿人真实姓名、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联络方式;单位或团体投稿请注明机构名称、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联络方式。

    二、评选及奖励办法

    1.评选办法:

    (1)作品征集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初选,选出若干备选主题和口号;(2)由公众对备选主题和口号进行“我理想中的文化遗产日主题、口号”网上投票(此阶段不设奖);(3)汇总公众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终评;(4)终评结果报国家文物局审定后向社会发布。

    评选专家将由文物博物馆、文化教育、媒体和社会团体等的代表组成。

    2.奖励办法:(1)应征作品确定为年度主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2)确定为宣传口号的,每条奖励人民币800元。(3)应征作品与最后确定的主题或口号必须完全一致,才给予奖励。

    三、投稿方式

    信件投稿请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中国文物报社总编室,邮编100007。信封上请注明“文化遗产日主题和宣传口号投稿”字样。电子邮件投稿请发送至:

    wenhuayichanri@sach.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文化遗产日主题和宣传口号投稿”字样。

    四、投稿截止时间

    2012年1月30日,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特别声明

    1.获奖作品将广泛用于全国文化遗产日各项公益宣传活动中,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者本人负责。

    2.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

    3.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中国文物报社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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