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三农政策网

粮油茶糖市场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部委资讯

教育部紧急通知要求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

时间:2012-01-14 来源:  作者:
    
    教育部紧急通知要求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

    教育部紧急通知要求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

    教育部紧急通知要求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

  人民网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耿聪) 针对16日上午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况,教育部当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的排查。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一是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要逐校逐园逐生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对农村贫困地区、交通运力比较困难的地区,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统一为学生和幼儿配备或租用安全车辆上下学,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

  二是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检查。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安监等部门做好上下学车辆的监管工作。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要认真开展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三是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要以这起事故为案例,全面开展一次乘车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要立即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四是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要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教育部高度重视,部长袁贵仁立即做出部署,派出工作组前往当地调查了解情况,协助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教育部发出了《关于做好冬季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包括校车安全、学生交通安全在内的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甘肃省教育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省内各地加强校车管理 

    关于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各学校: 

    为切实加强校车交通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学校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现就加强校车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必须进一步严格校车源头管理。各地教育行政要积极协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校车的源头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监督本地中小学、幼儿园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客车作为校车,严禁租用及使用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已到报废期限的客车用作校车。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幼儿园使用校车时要做到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与校车驾驶人逐车逐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状,督促驾驶员规范行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厅直各学校接到本通知后必须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交通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隐患,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及时完善和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提高管理水平,杜绝安全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必须进一步严格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集中开展一次辖区内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纪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驾驶人驾驶校车的,要依法追究车主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学校要定期组织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三、必须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认真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整治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强化早、中、晚三个上下学重点时段的管控工作,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加大巡逻力度,对超员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治理,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人身安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大对不符合校车安全标准的非法营运的学生接送车辆的打击力度。严禁学生接送车辆的超载、超速驾驶行为,加强对正规校车的监督管理。 

    四、必须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各地教育行政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大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的宣传活动,通过上交通安全教育课、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对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幼儿园领导、教师和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校、家长、校车经营单位、驾驶人和中小学生及时了解、遵守相关规定,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自觉抵制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接送学生车、报废车、载货车、拖拉机,确保交通安全。 

    甘肃省教育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友情链接
项目网站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