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意见
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管理,规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保障考试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起草了《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录卫生部网站(网址:http://www.moh.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3.电子邮件:weisheng@chinalaw.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国家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邮编:10004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0日。
卫生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附件:《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